案件一:迪庆经济开发区扬子江户外旅游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案 案件情况:该企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逾期未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该企业行为违反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香格里拉市税务局 处罚时间:2019年6月28日 案件二:香格里拉市杰通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案件情况:该企业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该企业行为违反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19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香格里拉市税务局 处罚时间: 2019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