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季度涉旅典型案件公示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30 11:20:35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季度涉旅典型案件公示


案件一:香格里拉市滇川土特产商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案件情况:2019年10月9日对香格里拉市滇川土特产商行负责人郑杰委托的阿茸开展询问调查,被询问人承认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事实,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事实成立。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香格里拉市滇川土特产商行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叁万元整)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19年10月18日


案件二:香格里拉市弥塘山货商店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案件情况: 2019年10月10日对香格里拉市弥塘山货商店负责人委托的王峰伟开展询问调查,被询问人承认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事实,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事实成立。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香格里拉市弥塘山货商店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叁万元整)。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 2019年10月17日


案件三:香格里拉市瓦寨聪康商行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案;

案件情况:2019年10月9日对香格里拉市瓦寨聪康商行负责人马永华开展询问调查,被询问人承认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事实,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事实成立。

法律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香格里拉市瓦寨聪康商行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叁万元整)。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19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施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