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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6家单位获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扬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下发《关于通报表扬2017—2018年度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办案单位及重大案件办案单位的通知》,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丽江市旅游稽查支队、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迪庆藏族自治州文体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曲靖市宣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获通报表扬。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因办理“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及李某胁迫旅游者购物案”,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并通报表扬。2018年6月10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李云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以该案为重点,在全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要求各州市继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刑事案件13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9人、批捕43人。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共受理旅游投诉688件,同比下降54%。

丽江市旅游稽查支队因办理“云南迪庆碧野旅行社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案”,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并通报表扬。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因办理“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案”,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并通报表扬。

迪庆州文体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因办理“香格里拉市卓美音响店(代某)零售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案”,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并通报表扬。

摘自12月10日云南日报(记者 刘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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