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永基卓玛 通讯员 杨洁 王金龙)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二阶段边督边改问题的整改措施要求,州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边督边改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以有力的举措,确保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目前,全州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6件。其中,结案 6件、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3人。
为确保线索到位,我州建立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于每月25日梳理汇总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和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问题线索,督促推动各县(市)纪委监委、29个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巡察组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职能职责。在此基础上,州纪委监委与州公安局协调沟通,确定每周一为移送线索固定日。及时召开全州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培训会议,120余名纪检监察人员参训。印发《关于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成立3个督导组,由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室负责督导所联系的对应县(市)。督导组采取走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资料等工作方式,对州级3个政法机关派驻纪检组、3个县(市)7个单位及3个乡(镇)开展督导检查,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88人次,下达工作提示预警通知12份。
同时,州纪委监委进一步压紧压实州纪委监委各业务部室、派驻纪检组和各县(市)纪委监委在破网打伞中的责任,推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与省纪委同频共振。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与各县(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和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签订了34份《迪庆州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要求、职责任务和追责问责措施。通过集中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重点线索,特别是上级扫黑办和督导组交办的线索加快核查办理,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督促承办部门集中力量对账销号。对省纪委监委督办交办的5件线索,目前已办结5件,立案2件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5件线索,目前牵头办理的3件已办结,协助配合办理的2件正在加紧办理。为落实好“一案三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案件线索同步进行“一案三查”,推动各级政法机关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敢于刀刃向内。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截至目前,对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监管缺失等方面给予问责4人,其中诫勉谈话3人、通报问责1人。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少、核查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县(市)下达工作预警提示通知2份,同时对3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促进提速、提质、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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