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永基卓玛) 自《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施行以来,我州进一步落实旅游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大涉旅案件查办力度,高效处置旅游投诉,强化综合监管考评,加强行业自律,截至目前,全州共受理旅游退货17起,涉退金额为12.3万元。
今年,我州继续加大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力度,通过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对线上低价旅游产品采取实时监督和反馈,线下对旅行社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布迪庆州旅游诚信指导价,避免游客轻信低价产品。同时,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鼓励旅行社使用电子计划书,奖励兑现以电子行程单中反映的人数作为奖励依据。迪庆籍47家旅行社,已完成国家旅游监管平台中的旅行社信息完善。目前在册的旅游车辆除了报废状态的以外,全部已安装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系统。通过加大“诉转案”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旅游革命精神,要求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不断延伸案件调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依法“行转刑”。持续提高“行刑衔接”效能,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效,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真正实现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压倒性态势。
根据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政策要求,州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旅游行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发了《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切实将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继续严格按照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监管中检查和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和单独的市场、导游检查共10次,检查导游33个,旅行社33家,约谈旅行社3家,导游 2个,联合检查商店27家次。
今年,州文化和旅游局组建了迪庆州旅游退换货监理中心,截至目前,共受理退货17起,涉退金额为12.3万元。出台了《迪庆旅游“红黑榜”制度》,形成季度发布旅游“红黑榜”的工作制度,目前2019年第一季度的“红黑榜”已经通过各大媒体对外发布,3家旅行社和1个导游上红榜,1家旅行社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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