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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赵永明等三名同志免职的决定

(2019年9月29日迪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赵永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工信局局长职务;

董志君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二龙 迪庆藏族自治州信访局局长职务。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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