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要求,在县级完成贫困县退出自检自查和申报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12月22日经迪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核,维西县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均低于2%,群众认可度高于90%,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拟向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对维西县进行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现进行公开公示,如有异议,请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含法定节假日)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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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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