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迪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6月12日,八届州委第十一轮第一巡察组向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向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宇传达了州委王以志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州委第十一轮第一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张宇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3月16日至4月24日,州委第十一轮第一巡察组对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落实“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紧盯推动加强基层政治建设,建设藏区模范机关,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落地见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州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发挥审判职能,维护迪庆藏区和谐稳定,服务全州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有差距,落实中央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权思想依然存在,审计整改“新瓶装旧酒”,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党费收缴管理混乱,发展党员工作不严不实。
巡察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党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指出,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州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及时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张宇表示,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认真落实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八届州委第十一轮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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