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鲁茸区次) 9月10日,八届州委第十二轮第四巡察组召开全州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及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
第四巡察组组长指出,州、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决策部署,有效改善了搬迁群众住房和生产生活条件,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实现了“搬得出、能脱贫”的要求。然而,还存在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不到位,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易地扶贫搬迁决策部署不够坚定有力,执行政策不精准;履行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职责能力不足,易地扶贫搬迁领域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随后,会议传达了州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自觉维护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压实责任抓整改,在时限内完成整改。驻单位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落实问题整改的监督责任。
县(市)负责人及州发改委党组书记相继作表态发言,表示一定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不断扩大整改成果;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措施,全面推进问题整改清零,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践中。
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1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三县(市)分管副县(市)长、发改局局长,州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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