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晓丽) 12月2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通警察大队发出通告,为更好地维护城区交通秩序、优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20日起,将对香格里拉市城区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机动车及人力自行车采取部分路段禁限行措施。
12月20日起,每日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三轮电动车、非标电动四轮车、人力三轮车、带雨棚非机动车在长征大道、池慈卡街、香巴拉大道、 达娃路、建塘路、东旺路、阳塘路、格咱路、金沙路、康巴路、龙潭南北路、坛城南北路、绒巴路、滨河南北路、安定路、康定路行驶。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提示,12月20日起,将对违反本通告进入主城区道路的禁行车辆从严处罚,确需进入禁行道路范围内的,在禁行时间以外通行。同时,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违规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处罚款。对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严处罚。对非法改带雨棚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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