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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5日迪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至12日在香格里拉市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3.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书面),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州级财政预算;5.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补选迪庆藏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9.补选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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