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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历史定制,有重大影响或特别重大影响的活佛转世,首先要由所在寺院通过地方政府报请中央政府批准同意转世,批准成立转世灵童寻访组织。其次,实行金瓶掣签制度时,应由地方政府将按照宗教仪轨寻访到的候选灵童的情况禀报中央政府,请求准予举行金瓶掣签。再次,待中央政府批准后方可择日在释迦牟尼佛像前由中央政府派员(西藏历史上还包括驻藏大臣)主持掣签,认定转世灵童。第四,金瓶掣签结束后,立即由主持掣签的官员、地方政府负责人、寻访灵童的负责人等将掣签情况和结果以及候选的经师、拟定的坐床日期等报告中央政府,请求批准正式继位。第五,经中央政府批准灵童继位和坐床时间后,方可举行坐床典礼,正式继承前世法统。历史上达赖、班禅的坐床典礼,均由中央政府特派代表亲临主持或看视,同时宣谕中央政府的册封和颁发赏赐。坐床典礼结束后,达赖或班禅都要依例上表谢恩。
对有影响的大活佛转世由中央政府批准继任,体现着国家对西藏地方的主权和在大活佛转世认定上的权威,体现着政权大于神权的关系和“依国主立法事”的道理,也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会依法管理本国的宗教事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这与“无神论”与“有神论”的信仰毫不相干,是国家主权、政府职责的必然要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它体现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等多重含义,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因而也必然会得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
三、转世灵童须在国内寻访
历史上,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始终坚持国内寻访的原则,从未有国外寻访的先例,这也是活佛转世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中国是藏传佛教的故乡,藏传佛教本身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是中国本土化的宗教。无论是宗教观念或思想,还是宗教情感或体验,无论是宗教行为或活动,还是宗教组织和制度,都已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藏传佛教已成为完全的中国化的佛教。藏传佛教的主要传播区域和信众主体在中国,转世活佛的传承世系发端于中国,属于中国的寺院,其转世管理是中国宗教事务管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法坚持属地管理、国内寻访原则是无可厚非的历史事实。宗教无国界,但教徒是有国界的。历世达赖喇嘛的母寺是中国的哲蚌寺,历世达赖喇嘛等大活佛也是在中国国内寻访认定的,绝没有国外寻访的先例。属地情怀、信众情感是决定活佛转世的重要因素,任何活佛转世绝不能脱离养育他的母寺和国土,绝不能忽视其属地信众的宗教感情。
2010年7月4日,西藏隆子县扎果寺第五世德珠活佛转世灵童认定金瓶掣签仪式在拉萨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隆重举行,候选灵童洛桑多吉中签,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其为第五世德珠·江白格桑加措活佛的转世灵童,并剃度继任为第六世德珠活佛。这是《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颁布以来,第一位以金瓶掣签方式确定的大活佛转世,其寻访认定,自始至终坚持了宗教仪轨、历史定制、金瓶掣签和政府批准等原则。特别是六世德珠活佛作为隆子县出生的活佛,是党和政府充分尊重藏传佛教界意见,充分尊重广大信教群众宗教感情,坚持国内寻访、属地寻访,全面贯彻和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一次生动实践,标志着社会主义条件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事务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充分体现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了切实的贯彻和执行。
纵观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事务管理的历史发展,尊重其中所形成的活佛转世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是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无论是金瓶掣签制度、中央政府批准继任制度,还是国内寻访原则,无不体现着历代中央政府对藏传佛教的高度重视和对藏传佛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深切关怀,也深刻反映出藏传佛教界具有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优良传统。在当今社会主义条件下,坚持活佛转世的历史定制和重要原则,是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美国的所谓“法案”,只能给世人留下赤裸裸干涉他国内政而无知碰壁的笑柄。
(作者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载2020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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