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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督促房地产“烂尾楼”专项整治

本报讯 (通讯员 赵虎林) “买房子是人生中的大事,许多老百姓为买房操碎了心,不仅花光积蓄,还要贷款,但最怕的就是眼睁睁看着房子变成‘烂尾楼’。‘烂尾楼’整治工作是一件惠民生、聚民心的大事,州住建局作为专项整治的责任部门,局党组要确保到2021年底‘烂尾楼’项目复工率达到60%以上,到2022年底达到100%。”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对州住建局进行“烂尾楼”专项整治督查时强调。

不久前,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云南省“烂尾楼”清理整治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组织召开的2021年云南省清理整治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专项整治主责部门多措并举推进“烂尾楼”专项整治工作。

摸清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该纪检监察组要求住建部门全面摸排全州涉及“烂尾楼”底数,通过电话、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资金投入、银行贷款等。

强化部门管理,压实主体责任。该纪检监察组要求明确县(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作为“烂尾楼”项目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州住建局作为责任部门,从“烂尾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始,到各部门联动协调配合,主动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问题。

加强统一领导,全面考虑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法。由于房地产“烂尾楼”问题成因复杂,多个问题交织,主要问题为企业资金链断裂、债务纠纷、涉法涉诉等,该纪检监察组要求州住建局要针对不同项目、不同原因,指导各县(市)、开发区坚持分类施策、加快攻坚步伐。依据项目实际科学制定“烂尾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时限、目标和工作原则,成立由县(市)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县(市)、开发区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银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对接法律顾问对涉及的“烂尾楼”项目逐一分析解决方案,计划通过诉讼、企业接盘、企业破产重整等方式对“烂尾楼”项目进行专项整治。

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共排查上报“烂尾楼”项目6个,被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的有2个,专项整治方案已制定完善,责任部门主动与“烂尾楼”项目债权人进行沟通,计划通过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重整等方式加快烂尾项目接盘,通过盘活现有资源,确保项目尽快复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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