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记者 娄莹) 3月22日,省体育局发出《关于科学有序恢复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通知》,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恢复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为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我省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有序恢复作出安排。各州市教育体育局,省体育总会、各省级体育协会,省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在赛事活动举办期间,要实施属地管理,主、承办单位负主体责任,在充分考虑项目特点、规模、场地和人群密度等因素的前提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凡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须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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