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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志在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力争明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

本报讯 (记者 石显尧 央金拉姆) 4月7日下午,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听取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情况、全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全州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及《迪庆州生态文明示范州创建工作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州委书记、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王以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以志指出,配合做好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我州各级各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好扛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要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加快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提高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工作组各负其责,提前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细化迎检方案、提前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抓细抓实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依法依规问责,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王以志强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州部署要求上来,要按照巩固成果、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思路和人到现场、眼见为实、手触为真的原则,对照问题清单,坚决落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风险隐患整治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就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王以志要求,全州上下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为重要抓手,扎实完成好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与利用、产业循环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10个专项任务,全力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

会议还听取迎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具体工作。

余胜祥、徐鹏声、蔡武成、杨正义、李清培、张宇等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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