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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八届州委第十二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2日至8月5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16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发现21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3个方面21个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按照州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州委第十二轮第一巡察组〈关于对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及巡察反馈会议的具体要求,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及整改问题清单,巡察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对应,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整改落实一抓到底。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全公司动员,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统一思想、压实责任。集团公司党委认为,巡察反馈的意见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是做好下阶段整改工作的“方向标”,表示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对标对表、全面整改。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深入剖析原因,深刻自我检讨。

(三)加强领导、完善架构。巡察反馈会后,集团公司党委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做到组织有力、措施具体、推进有序。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整改方向不偏、整改力度不减、整改落实到位。

(四)严格要求、强化督导。集团公司党委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主动牵头负责、靠前指挥,亲自推进、亲自督办。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跟进督查督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完成了全员下载学习强国APP,全员参与学习,并结合集团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对领导班子更是严格要求,加强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并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态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会议精神。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国有企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学习、不传达,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具体”的整改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按照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中,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中。

3、关于“党委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模糊,把方向、谋大局、保落实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修改完善《公司章程》,明确党委对党的全面领导的认识,提高把方向、谋大局、保落实能力,党组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领导的核心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实现党建工作与多种经营调整融合、投资融合、资产清查融合、安全生产融合等。

4、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不认真”的整改情况

完善和制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制度;全体党员重写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心得,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长效机制。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组成宣讲团,组织开展巡回宣讲5次,全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参加。

6、关于“对公司和行业相关的风险防控不力,措施不具体”的整改情况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管理制度,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公司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已全部注销清零。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所属车辆存在违章、脱审未检验的全部清零并完成整改;按“四不放过”原则对所有事故妥善处理完毕;对未严格履行租赁合同者,已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已做出判决。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整改情况

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精神,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充分调研并报州国资委同意,根据两份《协议书》,集团公司“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已于2020年7月24日全部完成,相关资料已报送迪庆州国资委。对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破解难题的精气神不足的问题,集团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已下发(迪交集团政﹝2020﹞34号文对相关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和重新分工,明确了责任。

8、关于“国有资产管控措施不力,存在流失风险”的整改情况

对“公司加油站用地被当地两家住户占用的问题,目前一户已整改完成,另一户正进一步依法依规协调中;关于集团公司与迪庆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州开发投资集团热力开发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县汇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相关的土地问题整改意见及措施,已于2020年11月30日上午11时20分上报到州财政局办公室;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与红河州红祥电力有限公司借款及投资方面的问题,现已归还200万元本金,余额800万元,其手续完备,追索期有效,证据齐全。公司已派出工作组(含企业法律顾问在内)到对方进行协商,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索。

9、关于“落实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拖延”的整改情况

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向迪庆州财政局(国资委)递交了迪交集团政发﹝2020﹞66号《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关于对土地入股及土地转让事项进行补报的报告》,现已整改完成;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向迪庆州财政局(国资委)递交了迪交集团政法﹝2020﹞57号文《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关于审计发现问题——国有土地入账整改情况给予确认的请示》及相关材料,现已整改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消极应付,处理不及时

交通小区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土地证事宜:由集团公司安排三人工作组,负责对交通小区土地证办理问题跟踪办理,此项工作现已整改完成;住房公积金问题:结合企业的发展实际及资金状况,集团公司已制定了最低标准缴费方案,计划于4月在职工代表大会通过,7月1日正式实施。

11、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安排专班已完成《中共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委员会党务公开制度》《集团公司业务公开制度》《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经过法定程序过后施行。

1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缺乏抓长抓细的精神和举措”的整改请况

对违规报销的款项已全部收回,全部整改完成。

13、关于“党费管理混乱,违规使用党费,巧立名目滥发奖金”的整改情况

按照财务制度及收支两条线完成对“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21年度的党费收缴现已按国资委党委审批意见执行;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分类管理原则,随意表彰非隶属关系的扶贫联系点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并发放奖金问题现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14、关于“工会费使用不规范,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费”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已完成“工会费使用不规范,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费的整改。

1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列支费用,财务记账凭证普遍存在审核不严、附件不全问题”的整改

集团公司现已制定出了一整套的财务报销制度,并对原有“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列支费用,财务记账凭证普遍存在审核不严、附件不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6、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推动不力”的整改情况

增强党的意识,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充分发挥党委在集团公司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和政治引领作用;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和董事长、总经理履行“一岗双责”相互沟通。做到抓好党建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作,抓好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作融入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业务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作业务双促进、不脱节;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带头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

17、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已制定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党委议事决策规则,集团公司董事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了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特别是对集团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前置程序作了调整。凡是召开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必须邀请上级纪检监察组参会,并在会前报送党委会议邀请函,在邀请函中写明会议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由党委会讨论通过,在讨论时都必须发表意见。

18、关于“从严治党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层层谈、一个不漏地谈;严格落实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结合云岭APP网络测评和会议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覆盖到每名党员;集团公司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加强对二级经营实体单位和各党支部的监管力度和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整顿,使集团公司干部职工的敬业精神、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

19、关于“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党员发展五大步骤23个流程进行新党员的发展,做好党员发展政治审查的各项把关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和培训工作,集团公司党委统一要求进行培训和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学习的课程结束后,结合自身岗位实际撰写培训学习心得,严禁相互抄袭;要求重新补写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心得,重写率为100%;已完成办理67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结转手续;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另外,集团公司所属各党支部补齐党员“维护国家安全和不信仰宗教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完成率为100%。

20、关于“人才强企战略实施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重新修订了《中共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委员会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共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委员会中层管理干部任用决策程序》《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招用工制度》《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经法定程序后实施。

2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按照要求由集团公司专班对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全履盖谈话,对年内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对部份干部职工进行提醒约谈,分侧重点和不同对象制定不同谈话提纲,在谈话过程中有所侧重;婚丧嫁娶报备制度执行交由工会专人负责,年内已按照要求报备一名职工;制定了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等界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集团公司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州委巡察组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此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7—8222743;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定路25号;电子邮箱:3431468998@qq.com

中共云南迪庆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党委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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