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永基卓玛 通讯员 赵晓明) 今年前4个月,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强化常态监督,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爱护,体现纪律的严肃性,做到严管厚爱相结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今年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工作中,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政策策略相统一、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惩治震慑和政策感召相结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全过程,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少犯错误、及时纠正错误。今年1至4月,全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8人次。
据悉,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四种形态”的把握和运用上,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实事求是。将“四种形态”要求贯穿到线索办理和立案审查调查各个环节,做好分类施策、分层施策,今年1至4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3%;第二种形态处理23人次,占17.9%;第三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13.3%;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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