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日报讯 (记者 王淑娟)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奋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农民收入稳步增加,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近年来,我省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强化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体脱贫。
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中,高原特色农业实现提质增效,现代农业多元发展特征逐渐显现。农业基础性地位持续巩固,第一产业增加值由2015年末的2055.71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3598.91亿元,年均增长5.84%。乡村特色产业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全省共有“一村一品”专业村镇1621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3个,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截至2020年,全省共开展394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7.49%,98.5%的乡镇镇区和97.9%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67.2%;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7.4%,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4年负增长。同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不折不扣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全面实现禁捕。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快补上,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我省坚持把增进农民福祉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全省所有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邮,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完成“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目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行政村4G网络100%覆盖,超90%的自然村覆盖4G信号;建成覆盖96个县、993个乡镇、6433个村的农村电商服务网络;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42元,同比增长7.9%。
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我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着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面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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