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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级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本报讯 (记者 杨涛)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州中级人民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截至目前,迪庆中院共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6次。

深入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列出任务清单,同时以优化审判程序为主要内容,制定12项便民利民措施,让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四个不求人”的承诺落地生根,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迪庆中院法官通过巡回办案、深入案发现场、线上调解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同时,立足迪庆实际,先后两次深入部分村(社区)、寺庙及人流聚集地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共500余名群众受益。

通过“院长接访日”畅通群众来访渠道,做到“零距离”接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结合迪庆实际情况和未成年人案件数量及特点,挂牌成立了少年法庭,全州两级法院均组建未成年人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警到所属社区报到,党员干警根据个人职业特点决定服务事项,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服务社会义务,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具体。

迪庆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一站式建设,配强团队力量,简案快审见成效。团队组建以来,共审理案件122件,平均办案天数为15.5天,占全院新收民事、行政及申诉复查案件的76%,最短办理期限为1天;“审前调解+简案快审”的二审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出成效;发挥人大代表调解优势,“金莲调解室”成立以来,共调解案件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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