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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和党员政治纪律 “红线”不能越(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政治纪律“红线”

第三方面: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9.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10.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 (来源:州委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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