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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启动

王以志宣布活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 和泰君 洛桑央宗) 9月10日下午,迪庆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民族团结节庆祝活动在香格里拉剧院举行。

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以志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迪庆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启动。省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燕,我州领导彭山、李燕兰、杨梓江、苗有发、李加坤、孔维华、姬兴江、陈群、陈俊明、蔡武成、和丽萍、吴学著、施春明出席启动仪式。德钦县、维西县设分会场。

近年来,在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云南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的指引下,迪庆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在“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上争当模范作贡献。在全省率先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实践中心和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扎实开展“中华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月”等活动,把“四史”教育纳入干部群众教育各方面,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构筑起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坚定信念,紧跟新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高原儿女幸福笑颜感恩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提出,迪庆要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把握历史方位,顺应时代变化,团结拼搏、砥砺奋进,不断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深做扎实。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履职自觉、廉洁自觉,同心协力建设好家乡、守护好香格里拉品牌,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迪庆高原。

启动仪式上,李晓燕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迪庆藏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决定》并为我州颁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荣誉牌匾。

会议还为迪庆州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和首批“民族团结之家”代表授牌。

启动仪式结束后,迪庆州歌舞团带来了精彩的文艺展演,《建塘情卦》《纳西笙歌》《彝寨风情》等节目,充分展现了迪庆各族儿女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精神风貌和携手共建美丽家园的昂扬风采。演出过程中还同步收看了德钦县、维西县分会场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启动仪式及文艺演出。

活动结束后,香格里拉市各族群众在民族团结广场上载歌载舞,共同庆祝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启动。

据悉,迪庆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以“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除启动仪式外,还将开展迪庆州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推进会、迪庆州首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香格里拉论坛、迪庆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网络知识竞赛、“民族团结进步在迪庆”系列宣传报道活动以及迪庆州宗教领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演讲书法大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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