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按钮

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孙建华 整理)

CopyRight:迪庆日报社

所有内容为迪庆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

滇ICP备09000927号-1

--> 2022-01-17 1 1 迪庆日报 content_26940.html 1 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