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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助力平安香格里拉建设

本报讯 (记者 马建军) 五年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导向,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香格里拉建设。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不断深化平安香格里拉建设。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4件55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70件457人;审查起诉935件1325人,提起公诉802件1125人。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联合香格里拉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检察工作站,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54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17.5万元;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共85份;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助推香格里拉市域社会治理取得实效。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努力做精做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受理未成年人案件审查逮捕23件29人,审查起诉31件40人,提起公诉21件25人,不起诉7件8人;建成全州第一个“一站式”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救助中心,被云南省妇联列为“关爱妇女儿童试点单位”;积极培育“邦锦梅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开展13名检察官兼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及“法治进校园”等工作,结合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宣传60余次,上万师生参与;督促整改抓落实,联合教体部门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校园性侵工作方案》,牵头制定由市委下发的《香格里拉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施方案》;首次发出《督促监护令》,探索解决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护问题,更好地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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