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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专题

(一)危害国家安全

第一百零六条 【与境外勾结的处罚规定】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孙建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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