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雨季来临,野生菌将陆续上市,同时也进入了有毒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为有效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特别是幼小、霉变的菌子。
二、流通商户要严把食用野生菌的采购关,从正规渠道收购食用野生菌,落实好进货验收及索证索票相关制度。在销售食用野生菌时,在明显位置标注该食用野生菌的基本特征及食用方法,特别要提示炒熟煮透,不能多种菌类混合加工。
三、烹饪食用野生菌时应避免多种类混杂加工,一定要煮熟烧透,严禁生吃凉拌,不宜同时饮酒。酒精可以促进毒素的吸收,也可能与毒素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新的毒素,从而加重中毒症状。
四、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会议集体用餐、婚丧嫁娶及农村集体聚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含干制品、冻制品)菜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饪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六、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同餐进食者不论症状轻重,均应立刻到附近的医院进行观察诊治,最好携带剩余野生菌样品,以备鉴定野生菌的种类,确定有效的治疗措施和判断预后。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七、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措施,加大野生菌中毒防控教育力度,广泛宣传正确鉴别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加强应急防范措施落实,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八、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工地食堂等各种各类型集中供餐单位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各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向本辖区、本行业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科普知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报告意识、就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使公众能够主动、有效地参与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九、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突出防控重点,强化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危害。
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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