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鲁茸追玛) 7月14日,州政协主席、州河(湖)长制工作副总督察苗有发率队对小中甸水库、硕多岗河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
督察组先后深入小中甸镇、硕多岗河沿线,实地查看小中甸水库、小中甸水利枢纽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硕多岗河小中甸段、国家能源集团香格里拉发电有限公司、丽香高速公路和丽香铁路弃土场,了解河(湖、库)保护、水污染防治、河渠清理、弃土场问题整改等情况,并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组肯定了小中甸水库、硕多岗河河(湖)长制工作成效,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巡河履职“四项机制”为保障,切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助力绿美迪庆建设。
督察组强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迪庆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转变;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河道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关键问题上着力用劲,持续巩固好生态环境保护成果;要加强宣传引导,规范设置标牌,推动移风易俗,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抓好“两路”弃土场复绿复植;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协优势和作用,主动加强服务,积极开展调研,在助力迪庆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州政协副主席杨继文、秘书长和雪涛参加督察,州水务局、相关河(库)州级联系部门、香格里拉市政协负责人一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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