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完善治理体系的同时,把提升民族工作能力尤其是基层民族工作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民族工作有效运转。
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持续推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建设,及时化解各种问题隐患,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应对各种渗透破坏、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对团结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矛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在网络空间形成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好声音。
加强党的建设,培养一支作风过硬的民族干部队伍。全面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及“四个与共”问题,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四个”关系,充分利用涉藏州市优势,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高质量推进示范市建设,提升世界的“香格里拉”品牌影响力。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新时代香格里拉民族宗教工作特点和要求,强化民族宗教工作主责主业,培养好精通民族宗教工作的“行家能手”、民族团结进步的“助力推手”、各民族群众的“友情帮手”、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好手”等“四手型”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牢固树立“三个马上”效率意识,切实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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