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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这十年”民族团结进步专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本报讯 (记者 拉茸追玛 杨勇 杨涛) 9月19日上午,“迪庆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民族团结进步专场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我州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具体整理如下:

云南经济日报迪庆编辑部记者:请问迪庆这十年来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

中共迪庆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台办主任马俊阳:迪庆在全国涉藏州市、全省州市中率先成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实践中心”,并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推动各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散居地区、城镇和乡村、边境和内地双向有序流动,实现互嵌式发展。2020年,全州实现了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下一步,我州将深入实施“石榴红”“三个互嵌”等工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努力把迪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

迪庆州广播电视台记者:当前,迪庆正致力于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请问我州在这方面有哪些优势和具体做法?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余文彪:深厚的红色基因、强大的群众基础、突出的政治引领、卓越的创建成效都是迪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优势。我州实施“生态立州、文化兴州、产业强州、和谐安州”战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等举措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更具认知度、参与度、重视度。

目前,我州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及时制定《迪庆州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的实施意见》,坚持规划先行,及时出台《迪庆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规划(2021-2025年)》,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升级版”。

云南日报驻站记者:新修订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请问与原条例相比有哪些亮点和特色?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邹庆荷:首先,《条例(修订)》牢牢把握我州民族工作新的历史方位,明确了政府和社会促进民族团结的工作职责,确保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其次,将我州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进行提炼总结,上升为法规条款。《条例(修订)》突出了与“一决定一意见”的相互衔接,并增加了权利和义务相关内容。

迪庆日报社记者:迪庆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实践中心挂牌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果有哪些?

迪庆州藏学研究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树军:该中心挂牌成立以来,组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基础信息资料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项目,建立完成了一键索引主页面。今年,计划完成出版图书成果2部、组织编撰图书2部、组织实施研究课题3项,积极强化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目前,已命名授牌香格里拉茶马古道博物馆为迪庆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个教育基地。申报获批迪庆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基地、主题教育馆建设项目。

迪庆州广播电视台: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在民族团结催生乡村旅游中是如何做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维西县塔城镇启别村党总支书记余春林:我们大力培育扶持乡村旅游带头人,引领群众积极投入乡村旅游各项建设中,邀请优秀党员、技术专家,以“理论培训+实地演练”的方式,培养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同时,引进实力企业,组织成立民宿合作社,充分挖掘民族歌舞、民俗风情以及民族美食等的文化内涵,以民族团结实现乡村旅游的“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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