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按钮

重点任务分工清单

(上接第三版)

序号工作任务责任单位21树立婚育新风。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牵头;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广电局、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2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23未纳人低保等困难人群范围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依申请给予医疗救助。省医保局牵头;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24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范围。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25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世时,引导其通过办理遗嘱等方式,妥善处置财产及残疾子女、孙子女照护事宜。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牵头;省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26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特殊家庭送温暖活动。深入开展“暖心行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暖心家园”。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省残联、省计生协配合;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27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情、国策意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政策投入保障、组织管理保障和体系建设保障。根据国家要求,各级要建立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目标管理,科学制定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考核指标并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每年至少召开1次综合协调推进会。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28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狠抓工作落实,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对各项生育支持政策的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稳妥有序。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29各州(市)党委、政府每年12月底前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本地区人口工作情况。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各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

CopyRight:迪庆日报社

所有内容为迪庆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

滇ICP备09000927号-1

--> 2022-09-29 (上接第三版) 1 1 迪庆日报 content_32452.html 1 重点任务分工清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