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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有了乡村综合治理员

云南日报讯 (记者 张帆 通讯员 次里扎史) “村里的综合治理员和我们都成为好朋友了,无论遇到什么事,有他们的帮助,都能得到有效解决。”说起村里的综合治理员,德钦县霞若乡夺松村拉龙小组的村民们笑着竖起了大拇指。

今年年初,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在人民群众同党与政府之间架起桥梁,德钦县制定印发《新时代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员实施方案》,通过选举产生覆盖全县各村民小组的综合治理员。

今年23岁的永初竹玛是夺松村拉龙小组的综合治理员,平日里不仅要完成村“两委”或乡政府交办的任务,还要帮助解决村里老人交医疗保险等问题。松茸上市时节,永初竹玛还主动协调解决因外来人员拾捡松茸而产生的纠纷,将可能引发的矛盾及时化解。

村小组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小小村组,千头万绪,管好“小事”就是治理“大事”。自从旭龙电站进驻以来,奔子栏镇达日村人流量大增,各类经营主体增多,集镇规模扩大,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频繁,形成大流动大融居的现状。达日村各个小组的综合治理员积极发挥“十大员”作用,通过“唠农嗑”“话家常”等方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同时,与旭龙电站各单位形成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矛盾共调的联动机制。

洛沙村各加尼拉小组是德钦县认定的“云药之乡”试验点,药材种植已经成为村里的支柱产业。作为一名党员,村民忠中自愿报名,通过选举后成为综合治理员,并主动担任药材深加工设备管理员,还积极做好公共财产的管理维护。“我是党员,就要起到带头作用,能将我种植药材的经验同大家分享,共同致富,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忠中说。

事不在小,关键在办,德钦县在化解矛盾中谋新思路,在解决问题中创新模式,在服务群众中下真功夫,逐步将基层治理由“要我治”变为“我要治”,夯实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根基。(载《云南日报》2022年11月30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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