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增进民生福祉 绘就幸福画卷》
“人社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动担当作为,树立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奋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近日,迪庆州委书记王以志率队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排查,依法妥善处理行业领域存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强化依法履职,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务工人员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到2025年,迪庆州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3万人次以上,扶持创业1500人。通过就业促进广大居民增收,为实现迪庆州各民族共同富裕夯实基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360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50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万人。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000人。
深入推进绿美迪庆建设
11月19日上午,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上,生态环境部为第六批106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践创新基地授牌,其中,迪庆州榜上有名。党的十八大以来,迪庆州委、州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强力推进,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迪庆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94.3%,全省空气质量满意度96.9%,全州境内5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迪庆州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相继出台《迪庆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迪庆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措施。2020年12月,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和州长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作战、环保统一监管、企业积极治理、媒体大力支持、群众热情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迪庆州以生态文明示范州创建为引领,深入推进以高原生态森林城市为载体的“绿美迪庆”建设。抓好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落实林长制,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湿地保护,加快推进河湖堤岸绿化、城镇绿化、村庄绿化、园林绿化、荒山绿化等工作,做到见地增绿、见缝补绿,让绿色成为迪庆发展的底色。全面推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全州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73.95%提升到77.63%,高于全省62.5%的平均水平。
迪庆各级各部门抓住“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十条”实施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分阶段、分重点、分区域持续开展环境执法行动,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适用《环境保护法》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移交”四个配套办法,增加对污染源的现场监察频次,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涉危涉重及屡查屡犯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条件、种类、幅度严厉打击,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督促企业有效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确保违法必究,“有禁不止”“罚后不改”等痼疾得到扭转。下一步,迪庆州将用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坚决守护好迪庆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良田沃土。(载《云南日报》2022年11月30日第5版)
CopyRight:迪庆日报社
所有内容为迪庆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
滇ICP备090009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