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姚婕) 2022年来,州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要求,树立全域意识,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22年,州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等要求,并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一府一委两院”和相关部门调研和督促指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人大系统备案审查信息化报送应用平台全部实现国产电脑替代化正常使用。
持续强化学习,提升审查能力。按照“人大干部首先要成为各项工作的行家里手”的高标准要求,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集中重点学习《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专业知识,明确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办法,细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交接、审查等流程,有效理顺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备案审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会,指导和催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人员综合素质。
探索创新方式,增强审查实效。主动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三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及时沟通纠正整改,基本实现“有件必备”目标;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凡是人大监督对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接受审查”的要求,做到全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的全覆盖,实现“有备必审”要求;严把备案审查质量关,对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是否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以及是否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等问题,逐条逐项对照审查规范标准进行研究,对审查发现可能存在的合法性或适当性方面的问题,及时与报备机关、文件起草单位进行沟通,充分交流意见,并最终由社建和法工委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坚决做到“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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