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洛桑央宗 和丽瑶) 5月18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迪庆宗教工作特别是藏传佛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21名来自州级各职能部门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民族宗教领域专家、宗教界人士及社会公众参加听证会,并就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和《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据悉,《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9年颁布实施,是全国首部关于藏传佛教寺院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颁布实施近14年来,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合法权益、规范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服务全州发展稳定大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省和全国涉藏州县中,提供了有效管理藏传佛教寺院和藏传佛教健康传承等方面工作的“迪庆经验”。
我州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将其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此次修订工作于2023年2月24日启动,拟在10月全面完成,新修订《条例》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其中,内容更加充实、主题更加突出、权责更加平衡、结构更加明晰。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成为我州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的不二法宝、重要依据,有效推进我州藏传佛教领域管理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过渡,让藏传佛教事务依法管理与时代同频共振,让宗教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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