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玲
党校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是党性锻炼的“大熔炉”。对党校教师而言,尤其需要对《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好《条例》的阐释解读工作。
我们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培训课程,不仅注重梳理《条例》的内在逻辑机理,还绘制了《条例》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关联图谱,将《条例》一些规定与其他党内法规相关规定联系贯通起来讲。比如,此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已将慢作为、假作为等规定为需要问责的具体情形,此次《条例》新增了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党纪处分规定,与问责条例实现了衔接。掰开揉碎、融会贯通地把《条例》等党内法规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让党员、干部知其言更知其义,才能更好地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
解读好《条例》,做好校内学员教育培训,为全党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党校责无旁贷也必将恪尽职守。
【作者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教授】
(载《人民日报》2024年5月20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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