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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 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的部署要求上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闯出一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路子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云南要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前进,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的根本动力,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三大经济”为重要路径,以“六个大抓”为具体抓手,以系列三年行动为工作载体,以深化“两场革命”为作风保障,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贯彻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等重大改革部署,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到二〇三五年,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二〇二九年,完成本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

(下转第二、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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