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最近,孙先生发现妻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且早年就曾发病过,但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告诉过孙先生,直到这次发病孙先生才知道。请问,孙先生能否据此要求确认他们的婚姻无效?
【释法】 配偶患有精神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婚前曾患精神疾病,婚后复发;婚前未患精神疾病,婚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精神疾病;婚前曾患精神疾病,但婚后未复发。对于婚前曾患精神疾病的,要看是否治愈,是否符合婚姻无效的情形。如果孙先生妻子的精神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孙先生可以主张婚姻无效。
如果孙先生妻子的情况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则可以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许的判决。
(来源:《云南法制报》)
CopyRight:迪庆日报社
所有内容为迪庆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
滇ICP备090009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