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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

(上接第一版)

《意见》明确,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强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要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完善便利人员流动配套机制;要健全科学化、精细化、法治化治理模式,提升民生保障服务水平,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和交流合作。

《意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全过程,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试点经验评估推广,密切跟踪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注重巩固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并在更大范围推广,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评估,对成效未达预期的试点举措适时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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