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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弘身行俭约

公孙弘(前200年—前121年),川薛(今山东滕县南)人。公孙弘少时曾为狱吏,因有罪被罢免。40岁时才开始学习《春秋》杂说。武帝初年,下诏举荐贤良文学之士。那时,他年已六十,苗川国推举他以贤良应征,被任为博士,奉命出使匈奴。回朝向皇帝报告出使情况时,奏事不合旨意,武帝以为无能,遂告病回家。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武帝下诏令各郡国举荐文学之士,苗川国又推举公孙弘。于是,他到主管征辟的太常衙署参加对策。在这次对策中,他强调应当以儒家标榜的仁、义、礼、智为“治之本,道之用”。同时,他又把法家标榜的法、术、功利融合到儒家标榜的仁、义、礼、智之中,认为“致利除害”是仁的重要属性,朝廷之上必须是“有功者上,无功者下”。他又说:“法之所罚,义之所去也”“礼义者民之,所服也,而赏罚顺之,则民不犯禁矣”。这就把法术同礼义融为一体,强调礼义与刑赏交替为用。此外,他还把儒家的“智”解释为法家所谓的君主用以控制臣下之术,又把二者熔于一炉。这种糅合儒法,以仁义为表、法术为里的治术,也就是后世所称的“王霸之道”。这篇对策,完全符合武帝的旨意。当时参加对策的儒士共有100余人,主持征辟的太常在评议对策等第时,“弘第居下”,后来上奏皇帝,武帝“濯弘对为第一”,并“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

公孙弘根据当时“吏邪”“民薄”的弊端,建议汉武帝用儒家的思想来教育吏民。这与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是一致的。公孙弘在朝廷议论政事时,首先陈述自己的观点,让皇帝自择,辩论时往往留有余地,“不肯面折廷争”。又由于他熟悉文法吏事,故很受汉武帝的青睐。一年内官至左内史。

由于公孙弘从不“廷辩”,他的好朋友汲黯在汉武帝面前批评他“多诈而无情实”,为臣不忠。汉武帝问公孙弘,汲黯有没有说错?公孙弘回答道:“夫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者以为不忠。”汉武帝同意他的说法。皇帝周围的人常常诋毁他,可是汉武帝“益厚遇之”。

公孙弘常说:“人主病不广大,人臣病不俭节。”这话说得很有见地。公孙弘在左内史任上数年,升为御史大夫。他生活很俭朴,可是汲黯不理解,当着他的面对汉武帝说:“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为布被,此诈也。”汉武帝问公孙弘可有此事?他回答说:“有这事,九卿与臣要好的莫过汲黯,可是今天当廷质问我,实在说中我的毛病。以三公高位而盖布被,实在是欺诈欲以钓名。”不过他接着说:“臣下听说管仲为齐相,有三处豪华宅院,奢侈如同国君,齐桓公称霸诸侯,也僭越了做国君的礼数。晏婴为齐景公相,‘食不重肉,妾不衣丝’,齐国得到很好的治理。现在我身为御史大夫,吃穿与一般小吏没有什么差别,确实如同汲黯所说。假若不是汲黯讲,陛下您哪里晓得呢?”汉武帝听后不仅不以为公孙弘是诈,反而以为他很谦让,更加以为他贤能。

按照西汉前期的惯例,只有列侯才能当丞相。由于公孙弘德才兼备,深受汉武帝的信任,在没有爵位的情况下,于元朔五年(前124年)破例让他荣登丞相的高位,然后封为平津侯。公孙弘任相后,建客馆,专门开辟丞相府东门以延揽贤人,与他们共同探讨国家大事。

拜相后的公孙弘,可以说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变了,可他节俭的品质却没有变。他平时只吃一个肉菜和糙米饭,剩余的俸禄全部拿出供养朋友和宾客的衣食之用,家中没有剩余财物,因此,士人觉得他贤明。公孙弘为御史大夫、丞相凡六年,于元狩二年(前121年)病逝,享年80岁。

公孙弘死后120年,汉平帝元始(公元1年—5年)中,太皇太后(王元后)还下诏特地褒奖他:“汉兴以来,股肱宰臣身行俭约,轻财重义,较然著明,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孙弘者也。”说他的节俭程度低于国家制度规定的范围。

(来源:太原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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