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丁怡婷 王云杉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城市建设,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我们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城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城市,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到2024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城市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今天的中国,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一个个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星罗棋布,编织起一幅幅幸福生活的美好图景,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
坚守人民城市之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
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引领城市发展的基本思想方法。
“城市和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按相应规模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感悟这些城市发展规律,人民城市理念贯穿其中。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建设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
2013年12月,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言语谆谆:“把让群众生活更舒适这一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血脉里、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中的“五个统筹”之一。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始终是城市工作的中心目标。
住有所居是宜居的基础。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大力实施“安居工程”“广厦工程”“造福工程”,改善市民居住条件。习近平同志在《福建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处理好城市建设中八个关系》,系统论述了“城市建设和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着眼未来,立足当前”。
在北京草厂胡同,叮嘱“让大家住在胡同里也能过上现代生活”;在辽宁抚顺东华园社区,了解避险搬迁安置情况,谈及“我一直牵挂着资源枯竭型城市”;在重庆民主村社区,语重心长地说“党中央很关心的一件事,就是把老旧小区改造好”……这些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考察调研中,始终惦念群众是否住得稳、过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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