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之争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6-23 18:12:40

  女儿择校读书 父亲丢了低保

  面对质疑

  民政部门又会有怎样的说法?

  内容简介:武汉市的低保户管华清为女儿交了9000元的择校费,被民政局取消了低保待遇。另外,民政局还发现管华清每月的收入已经超过了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在武汉市有一家低保户从2003年开始就享受低保的待遇。但是到了2005年,他们家的低保突然被民政部门给取消了,而民政部门的这一举动在当地也引起的很多的争议。被取消了低保的人名叫管华清,今年43岁,武汉市人,他说取消他家低保待遇是从2005年10月开始的。

  据管华清说,他和妻子原先都是企业的职工,后来由于企业破产夫妻俩双双下了岗,由于没有其它专长,再加上身体又患有糖尿病,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管华清一家有三口人,女儿在上学,管华清没有工作,妻子找了一份临时工,每月只有400块钱的收入,低于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所规定的三口之家660元的标准。

  根据武汉市的低保政策,管华清一家每月可以从政府民政部门那里拿到近260块钱的低保金。就是靠政府的救济和妻子在外面做临时工挣点钱维持着管华清一家三口的生计。可到了2005年10月,就在管华清的女儿小学升初中的时候,他家被取消了低保待遇。民政局说,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出台的《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规定,安排子女择校就读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而管华清的女儿在小学升初中的时候择校了,而且还交纳了9000元的择校费。

  面对民政部门的说法,管华清说他女儿的确是花钱择校后上的初中,但他觉得民政部门这样做有点不近人情。管华清说,女儿的学习成绩一向不错,还曾多次获得区三好学生,在小学升初中的时候,为了女儿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他想将女儿送到好一点的初中就读。管华清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而且他还说择校所需要交纳的9000块钱择校费其实也不是他家出的,而是他的三个姐姐帮忙出的。管华清的这个说法得到了他的三个姐姐的证实。

  虽然管华清的三个姐姐证实了这笔择校费是她们三姐妹出的,但是对于这笔择校费的来源民政部门仍然存有怀疑,因为当初取消管华清低保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择校费是姐姐们出的。同时,虽然管华清的三个姐姐说择校费是她们出的,但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而且退一步讲,即使这笔择校费真的是管华清的三个姐姐给的,但根据湖北省的低保政策,管华清家也不能再享受低保待遇了。政策规定,凡是子女择校的低保户不能再纳入低保了。

  而且民政局还认为,即使这笔择校费确实是管华清的三个姐姐出的,那么按照规定这是一种馈赠,属于家庭收入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讲,管华清家的家庭收入也超过了武汉市一家三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60元,也应该取消管华清家的低保待遇。然而对于民政局的说法,管华清感到不公平,也觉得很委屈。管华清认为,这笔9000块钱的择校费是用在了女儿身上,是为了给女儿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他并没有拿这笔钱来改善家里的生活,现在他们家里依然很贫困。

  管华清家因为女儿择校而丢低保的事情经过当地媒体报道后,也引起了武汉市民的广泛议论。有的市民认为,如果家庭有经济能力让孩子择校,毫无疑问地要取消低保,但是如果是社会捐赠和亲属资助,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有的市民认为,如果享受低保的人在超额消费,他都说是亲戚朋友赞助的,这谁也无法说清楚。


  主持人:自己要挑学校并且要额外交钱的话,就不能再享受低保待遇,您怎么看待这条规定?

  佐祥琦:这个规定本身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对于享受低保的人他就不应该再有过多的高档消费,也就是说有些硬性指标,享受低保的人是不可以的超出生活水平消费的。他说是几个姐姐给的钱,你的收入是必须在享受低保条件之下,姐姐送的钱也属于你的收入,这个收入只要超过了低保的底线,你就不能享受了。

  主持人:大家争论的是这笔钱花在了孩子教育的身上,是不是应该做一些特殊的考虑?

  佐祥琦:有些人可能觉着不公平,但这个不公平其实不是我们低保政策所解决得了的,它是教育制度里边的一个弊病。一个教育资源应该是平均分配给每一个老百姓的孩子身上,你不可以说因为有钱的人就可以上好学校,没钱的人就不能上好学校,所以这是教育体制的问题。但是我们低保制度没有办法改变这个状态,只能说现有的基础上享受低保的人不可以有过高的消费。

  就在管华清取消低保问题仍然在进行争议的时候,民政部门对于管华清家里的收入状况再一次进行调查的过程当中,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意外地发现,在管华清的名下还有另外一处房子,并且从2000年开始出租给了一家火锅店,每月租金600元。然而对于这600块钱的房租,管华清说是他们四姐弟共同分的。

  虽然管华清一再强调他每月所能得到的房租只有100多块钱,但是由于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民政局对此并不认可。民政局给管华清家算了一笔账,管华清的妻子每月400元的工资,再加上出租房屋每月600元的房租收入,月收入一共1000元,这个收入已经超过了武汉市一家三口最低生活保障660元的标准,所以民政局认为,不论管华清的女儿是否择校,管华清家也已经不能再享受低保待遇。

  既然管华清在2003年办理低保的时候,家庭的实际月收入已经超过了武汉市低保的收入标准,那么当初民政局在审核的过程中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一点呢?民政局说,目前低保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就是如何核实申请人家庭的隐性收入问题。那么,申请低保待遇究竟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又是如何核查的呢?记者跟随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入户调查。

  据民政部门的低保干事讲,在接到申请后,他们首先要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申请人家里的实际生活状况以及家庭收入情况。民政局说,关于申请人家庭实际生活环境的调查相对比较容易,因为通过入户调查,申请人家里的生活状况一目了然。而对于家庭收入的调查,则难度非常大,一个是靠自己申报,一个靠周围群众的监督,为此民政局还专门设立了公示栏,将申报人的家庭情况刊登出来。

  虽然有申请人的自我申报,还有群众的民主评议和监督,但是对于民政部门来讲,如何核实申请人家庭的实际收入还是存在困难,所以如何把有限的社会救助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也就相当地困难。

  在采访中,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工作过程中他们的内心也经常会面临情与法的冲突,但是低保制度保障的是特困群体最为基本的生活条件,而他们的职责就是让低保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对于管华清因女儿择校而丢低保的事情,民政部门曾建议开一次听证会,可最终管华清主动放弃了。

  主持人:现在不仅仅是择校费的问题了,没有报给民政局的钱会影响到管华清家里享受低保待遇吗?

  佐祥琦:一定会,因为他没有如实申报或者说隐瞒自己的实际收入的行为,实际上就有骗取低保的嫌疑了。按照当地的规定,只要是你提供不真实的材料,导致民政部门错误的给你发放了低保,就已经可以取消你的低保资格了。而且情节严重的话,可能还会有行政处罚。

  主持人:但是对于我们国家来讲目前可能是一个比较矛盾的问题,一方面我们用于低保的资源本身就有限,另外一方面如果要加强这种动态监控的话,对于行政部门来讲又是一笔大的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佐祥琦:首先要考虑的还是对于这种骗保行为的制裁,另外还有一些制度可以用的,比如说我们主要以发放现金为主,其实可以转变一种思路,改成叫做以发放实物为主,也就是说对于低保人群,把他的生活必需品以实物的形式发给他,以现金为辅,这样就避免了本案中的一些情况。

  主持人:低保政策在过去几年确实解决了不少困难人群的实际问题,但是另外一方面,低保政策自身也要不断的完善,真正地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另外,对于那些还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来讲应该做的不是靠着低保生活下去,而是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劳动去改变这个家庭的未来。(来源:CCTV.com)

责任编辑:和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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