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学习强理论 素质提升好为民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27 10:44:38

——迪庆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侧记

 3月22日至24日,迪庆中院组织班子成员、副处以上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开展为期三天的集中学习。

在三天的学习时间里,迪庆中院班子成员、副处以上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反分裂斗争群众教育材料》、《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四辑)》、《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中国共产党历史》;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州第七次党代会、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州委书记张登亮在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云南省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云南省干部随机调研制度》。通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得到进一步强化。大家纷纷表示,要立足法院工作和岗位实际,大力推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学习和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不流于形式,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效,迪庆中院学教办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突出几个特点:一是统筹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时间。法院工作性质特殊,排期开庭等法律均作了严格的时限规定,不能擅自更改变通,中院学教办因势利导,安排周末两天时间,外加周一一天时间,确保每位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规定的3天时间;二是规定篇目,党员领学。领导干部放下职位,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学习,不搞特殊,学教办对每天的学习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每天上午学什么、下午学什么均作了细化规定,学教活动由政治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普通话讲述标准的党员进行领学,在保障时间的同时确保学习内容不空;三是全员着装,互为学习监督对象。三天的集中学习时间里,要求大家统一着装学习,用这一严谨的学习形式,促进会风、学风和作风的深刻转变。法官制服既是职业象征,又兼具职业尊荣感。非重大场合和重要活动不得穿着。统一着装学习,一方面提升了大家参与学习的精气神儿,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又便于大家互为参照,比学风、比会风、比作风;四是领导带头,全员参加。院长、党组成员、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党员法官干警集中学习,既展示了迪庆中院队伍建设、院党组“三力”建设的良好风貌,避免了学习中领导以工作忙不参与学习的官僚主义,也展示了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中院立行立改,反对“四风”,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的工作成效。

集中学习结束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顺明同志充分肯定了院学教办的工作,对集中学习活动中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学风、会风给予了赞扬,要求持之以恒,继续发扬光大。对搞好下一阶段的工作,鲍院长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边学边改、立知立改。一是按政策规定,严格搞好中院办公用房的清理、核实、腾退等工作;二是中院到基层法院出差办案,吃住要自理,除特殊情况外(如食堂不开火等)原则上在食堂用餐,并且按照厅级干部50元/天,处以下40元/天的标准向基层交纳伙食费,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促进,书本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确保学习成效;

三、认真撰写好学习心得,领导干部、班子成员的学习心得要突出领导干部的特点,要比普通党员干部深一点,精一点,质量上胜一筹;

四、切实搞好下基层调研工作。中院基层调研分为两个组,一个是司法后勤组,一个是审判执行部门组,大家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带行李、自掏腰包、不增加基层和人民群众负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带着课题调研,确保调研不流于形式,触及本质、触及灵魂,副处以上干部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五、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妥善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学促改,以学促进,贯彻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切实提高法院工作的质效,用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用工作成效检验学教活动成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