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下发贯彻落实《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省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24 14:59:00

《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省的意见》(云发〔2013〕20号文件)下发后,迪庆州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迪庆州司法局党委积极向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成立迪庆州司法局贯彻落实云发〔2013〕20号文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云发〔2013〕20号文件的各项工作。

经过局党委努力,州人民政府于5月27日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2013〕2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州委于7月29日以迪发〔2014〕4号文件形式下发《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省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立意高远,不但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加强司法行政的新要求,而且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行政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了云发〔2013〕20号精神,承上启下,完全符合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该《实施意见》从迪庆州的实际出发,从总体联动和持续发展上确定了迪庆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方向和工作原则;突出了为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这一总体目标,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有效提升依法治州工作实效提出了工作要求。站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首次从11个方面把加强司法行政作为促进依法治州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具体部署。工作保障方面,迪庆州委、州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决定从2014年起至2017年,每年向州司法局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并积极帮助解决好司法行政机关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该文件的出台必将有力地推动迪庆司法行政工作和依法治州进程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