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医患纠纷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9 10:25:04

2014年12月22日,香格里拉县人民医院和患者沈文忠双方在一起医疗诊治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及补偿费用等问题发生纠纷,经双方五次协商,补偿金额差距仍然巨大,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我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医患双方盖章及签名指印的《患者沈文忠诊治经过汇总》的书面申请,希望通过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此次纠纷。

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该申请后,认为这是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以来第一起纠纷,应以“情、理、法”入手,力争调处成功。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位调解员认真分析案情,仔细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解方案。针对补偿金额差距大,纠纷发生后也未经过任何鉴定,同时又考虑到患方是农村少数民族及农民等实际情况。确定调解方案先以“背靠背”方式,特别是对患方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劝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在逐渐缩小补偿差距时再进行“面对面”调解。2014年12月23日,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到医方开展调查核实案情,同时把调解方案告知给医方。12月25日通知患方到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调解人员宣传医调委工作性质、任务、职责时,尽管患者沈文忠及随同家属态度生硬情绪波动大,很有医患矛盾激化的可能。患方仍坚持医方补偿原补偿数额否则要回到医院由医方全面负责康复到以前的健康身体状况,但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能认真倾听患方诉求,并当面给患者及随同亲属反复宣传医患纠纷解决的原则、方法等有关知识后,使患方情绪和态度有所改变同时要求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以1至2名亲属为患者全权代理人参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双方先要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但遭拒患方反对,加之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是在原来医患双方多次调解且在补偿金额上的差距问题无果的情况下受理主持调解的,所以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紧抓住补偿差距巨大的主要问题,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向患方作了详细的宣传,并要求患方不能再坚持原定补偿额,从“情、理、法”等多方面给双方做了大量耐心的工作。经历6次“背靠背”的协调后,在补偿额差距逐只缩小时,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组织了第7次面对面调解,终于在2015年1月9日上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医方一次性补偿给患方的调解协议,于2015年1月12日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生效,并履行协议条款。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名调解员从受理到终结放弃法定假日历时20天,认真负责的态度“背靠背”和“面对面”的方式历经7次调解,终于成功调处了第一起医患纠纷。(陈婷)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