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司法局认真组织学习迪纪通〔2015〕17号文件精神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20 11:14:48

717上午,迪庆州司法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组织学习迪纪通〔201517号文件精神。

会上,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阿咩认真传达了《关于设立迪庆州廉政账户的通知》(迪纪通〔20151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他指出: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实施办法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本次州纪委设立了廉政账户,开通“绿色通道”,明确了存入范围、存入方式、日常管理等内容,必将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志君作了动员讲话并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其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意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一要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自觉用党规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二要认识到放纵小节的危害性,理智地管住自己的小节,严格执行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防微杜渐,竖不攀,横不比,扎扎实实管好自己。三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以敬畏之心对“权”,以淡泊之心对“位”,以律己之心对“利”,扛得住艰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四要严守思想防线,时刻思考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章党纪的要求,时刻想到党章党纪的严肃性,坚持用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严格执行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按照迪纪通〔201517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无法拒收的现金和折价款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廉政账户。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