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阿加”全程体验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14 11:10:49

 

“谢谢你们的热情服务,谢谢你们的细致解答,我知道怎么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了。回家后,我要将法律援助的利民、便民政策向乡亲们宣传,引导村民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2017年5月30日,来自红葡萄酒故乡的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燕门乡茨中村年过七旬的此追阿加(藏语奶奶的意思)对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杨德康及迪庆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局局长达瓦、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在迪庆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站值班的和霞律师说了以上这番话。

此追老人因山林土地纠纷,到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表达了用法律手段定纷止争的诉求,体验了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此追老人到达迪庆州中级人民诉讼服务中心后,立案庭负责人杨德康听取了她的诉求,之后杨德康将老人搀扶到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值班律师和霞对老人答疑解惑。

此追老人所体验到的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是迪庆州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迪庆州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贯彻落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云司通〔2016〕51号)的具体体现。

2016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司法厅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底前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工作站设置在各级人民法院内,由法院提供工作站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并提供适当的经费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站长由法院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由法院和法律援助机构共同确定。工作站实行律师值班制度,由法律援助机构定期按时指派工作经验丰富、服务热情周到的律师到法院开展值班工作,为到访的当事人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职责是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代法院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相关文书,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报送相关报表和信息简报。

 据介绍,工作站的设立是配合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举措,是困难群众便捷获得法律援助平台的延伸。也是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缓解法院办案人员接待、答疑解惑等工作压力,节约审判资源,提高诉讼服务能力的全新工作机制。

据悉,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和迪庆州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工作,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学红、副院长魏建强、院长助理刘学斌及州司法局局长董志君、州法律援助工作局局长达瓦对迪庆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站及基层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作了协商及工作部署。

责任编辑:李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