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古镇的开发模式
丽江模式:保护与开发结合
“丽江模式”,即政府投入巨资实施,通过建章立制,使积极的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经营民族文化产业:如打造的“纳西古乐”“丽水金沙”等品牌;古城风貌打造:出资200万元,支付古城房租,请纳西族知名文人、手工业者在古城开馆授艺,形成26户纳西文化传播点,将77户带有现代商业气息的商家迁出古城,挽留古城土著居民。
平遥模式:政府主导
组建成立全省旅游行业首家股份制企业平遥古城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古城景区门票一票制;打包整合旅游资源,实现旅游业向农村的延伸,30多万农民受益。
凤凰模式:经营权转让
2001年10月14日,凤凰县政府将凤凰古城、南方长城等八大景点经营权转让50年,黄龙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经营期内向凤凰县支付转让费 8.33亿元。政府与旅游业强手联合后,到2008年,凤凰古城的旅游收入升已至19亿元。(春城晚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