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经济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和力量,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健全长效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铲除权力腐败的温床。规范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建立科学的问责程序和制度规范。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部门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重点抓紧抓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五个重要环节”,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推进全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政权机关、政权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落实和完善各类协商形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完善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的自治机制,提高自治能力。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配合做好军需和军队服务工作,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抓好国民经济动员。加强全面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和鼓励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不断巩固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和军民团结。
全面推进依法治州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权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力推进依法治州进程。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行政机关职能、权限法定化,实行科学民主立法。突出迪庆特色需求,着重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筑牢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重点在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职能集中、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通过组织全州行政机关开展“规范文明执法”活动提升工程,以行政复议委员会、网上办事、行政执法、行政调解等多项绩效指标为依据,在全州范围形成规范行政执法,高效文明服务的良好风尚。
深入推进司法公正
继续深化司法工作机关机制改革,重点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方面,对司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进一步严格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程序。在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方面,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在提高入职门槛、严格办案责任的同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形成相应的激励机制。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方面,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着力做好民众参与司法的最好方式—人民调解,尤其要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基层法律服务的作用,将基层矛盾化解于各调解委员会。建立激励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加大法律职业人才储备,为司法队伍建设提供人力保障。完善司法听证程序,通过司法听证方式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舆论的监督。完善听证制度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寺院、进工地、进集市,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利用民族语言文字,通过电视、广播和报刊杂志等不同形式,向全州各族群众宣传法律常识,使各族人民能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各类组织学习《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健全和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执法主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制度,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加大培育企业自治组织的力度,将企业自治组织与规范管理、执法行为结合,进一步做好企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