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6月13日,州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香格里拉工业园区箐口特色产业片区的香格里拉市圣达牦牛乳业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罚款香格里拉市圣达牦牛乳业有限公司3万元。
2、2016年7月8日,维西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维西县保和镇新城15栋二楼全友家私城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疏散通道被被卷帘门封闭,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罚款全友家私城500元。 (黄照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