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策合力
《纲要》的实施要切实重视发挥产业、财税、投资等政策的导向作用,强化政策的统筹和叠加效应发挥,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源。重点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少数民族和贫困乡村扶持、促进创新发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励等配套政策,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符合全州实际的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投融资、土地、环保、科技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公共财税制度,优化支出结构,实施和完善财税政策,提高政府财政保障能力,优先投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公共交通、生态环境等公共产品和公用设施建设,社会就业、社会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秩序等公共制度建设。整合政府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改进投资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投资领域,建立与规划任务相匹配的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确保重大工程和项目有效实施。
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与指标体系设置相匹配的统计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并实行动态监测,切实增加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和公正度。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对《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重点领域的跟进研究和规划执行情况分析,定期报告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进展情况,自觉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2-3年,要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形成《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对发现的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提出调整或修改建议,并依法提出具体的规划调整方案提请州人大审议批准,相应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编,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实施末期,要开展终期评估,为下一个五年规划打好基础。
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全州各族人民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东部藏区辐射中心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抢抓机遇,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努力闯出一条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路子,与全国、全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迪庆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