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洪程) 近年来,维西县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应退则退、分类施保”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提高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水平。
据了解,2016年,维西县城市低保标准由429元/月提高到44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646元/人/年提高到2694元/人/年。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725户2715人,农村低保对象51572人。全年下达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415.7937万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9362.745万元。